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

百佳縮骨 藉削工時慳福利 走法律罅  1店 20兼職工失保障 2012年03月20日

百佳縮骨 藉削工時慳福利
走法律罅  1店 20兼職工失保障

2012年03月20日



【本報訊】富商李嘉誠旗下百佳超市屯門良景邨分店約 20名兼職工本月起,被勁削工時。多名試用期將屆滿的員工由日做 10小時減至 4小時,部份甚至連續一星期未獲安排開工,因而未能獲得《僱傭條例》全面保障。工會近期收到百佳員工投訴大削工時的個案增,批評百佳縮骨。

記者:盧文烈



根據《僱僱條例》,僱員為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,每星期工作不少於 18小時(俗稱 4.18),才受《僱傭條例》全面保障,享有病假、產假、休息日及勞工假等福利。


零售、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,近日收到 5名屯門良景邨百佳兼職工人投訴,指該分店本月起突大削員工工時,全店約 20多名兼職工幾乎無一倖免,受影響員工大部份去年底才入職,不少未過三個月試用期,部份員工原本每日工作 10小時、每周工作六天,但月初起減至每日 6小時,之後進一步減至 4小時,上周更未獲安排開工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慘被百佳大幅削減工時的阿美(紅衣者),向工會張麗霞投訴。


去年 12月底入職的阿美本月 11日開始無工開,「日日喺屋企等電話」。她質疑百佳以吊鹽水形式逼她們自行離職,以逃避作賠償,因按法例僱主在試用期內遣散員工仍須給予七日代通知金,「七日都想慳返」。



阿美時薪 30元,未減工時前月入 7,000元,但 3月至今她才賺得 1,000多元。由於丈夫已退休,兩名兒子仍在學,收入大減令她很徬徨。她說,當日分店經理與她簽合約時表明,試用期滿她將獲假期等福利,現工時被減,令她未能符合 4.18條款,即使試用期滿,僱傭福利仍「得個桔」;最憤怒是店舖經理一方面勁減舊人工時,另一方面增添新手,新人人工也較她們多。



「成個集團都係咁做」


張麗霞表示,最低工資實施後,超市兼職工時薪由 20多元增至 30元,質疑百佳為省開支及彈性安排人手,改用減工時、斷年資等打壓員工,減工時會令人手緊絀,影響服務水平,對顧客不負責任。


良景分店,工會近月收到其他分店員工投訴,「成個集團都係咁做,睇吓邊間分店狼啲」。工會將去信百佳要求解釋,並向勞工處求助,爭取修訂《僱傭條例》,加強保障兼職工人。



百佳發言人指分店聘請兼職工人的數目和工時視乎店舖需要、節日和客流等因素,公司一向守法,承諾跟進良景分店兼職工人的投訴。

話你知
可視作被停工 索取遣散費




僱主吊員工鹽水,員工可如何自處?按《僱傭條例》,任何連續四星期內,僱員不獲僱主分配工作,並不獲支工資的日數,若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一半,僱員可視作被停工,要求僱主遣散賠償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屯門良景邨百佳超級廣場被指勁削兼職工工時,以逃避支付病假及勞工假期等福利。
王子俊攝

零售、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,今次有百佳兼職工遭削過半工時,估計本月過後,可引用相關條例要求僱主遣散,但因他們大部份入職不久,最多只獲七日代通知金,而代通知金是按過去 12個月人工計算,「員工做得嗰兩三個月,最後一個月 cut咗一大截工時,最後攞到嘅賠償肯定大縮水」


不少超市兼職工人是新移民,在工作地點附近居住,不想放棄工作,因此無奈日日呆坐家中等開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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