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手樓規管 行會拍板
2012年03月14日【本報訊】運輸及房屋局落實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,下周三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。建議的法例將規定以實用面積計算呎價;訂定披露交易資料的時限;在開售前派發售樓書及公佈價單,以及列明最低住宅樓層與毗鄰街道的距離等。局方希望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立法程序,並於立法 12個月內成立規管機構。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宣佈規管一手樓刑事化,杜絕發展商無良銷售手法。
行政會議昨通過立法規管一手住宅樓宇銷售,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,條例要求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 24小時內須披露交易資料,若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買家,將由監管機構負責搜證調查。在統一標準下,違規屬刑事罪行,包括發展商董事在內,最高可罰款 500萬元及監禁 7年。
避免天宇海事件重演
條例草案也針對近日長實馬鞍山樓盤「天宇海」發生的地下「跳層」事件,鄭汝樺強調,發展商必須列出最低住宅樓層,與毗鄰街道的距離等資料,並不能單說明樓層數目。有測量師認為加入有關條文,可避免「天宇海」事件重演。
消費者委員會歡迎政府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,認為可提升樓花及一手樓市場透明度。該會認為在披露價單時,不應設定公佈的單位數目下限,應全部公佈。消委會指接獲兩宗有關近日平台跳層的投訴,正聯絡發展商跟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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